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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民居中的墙壁砖雕

字号显示:     2007-10-26 17:57:08 来源:winter

民居建筑是与社会经济生活、政治制度、民间习俗、技术条件等最为密切相关的建筑类型。与明代相比较,清代社会确实出现了不少影响民居发展的新因素,如:民族的融合;人口迅猛增长;木材资源减少,砖材料增多;资本主义经济萌芽;消费观念增强;时代审美的新情趣;华侨引入西方风格;大量移民活动;新的建筑装修材料的推广等。以上诸点都推动了清代民居的发展变化。
  民族间的融合与文化交流,主要表现在兄弟民族大量吸收汉族文化方面。在建筑上,满族官民很快地接受了汉族四合院形制,并影响到满族肇兴发源地的吉林。上层贵族的王府及蒙古王公府第亦采用四合院。回族民居也是接受汉族影响较大的例子,各地回居除布局较灵活外,其结构方式、开间、举架、装修等皆与汉族雷同。云南大理的白族民居所惯用的“三坊一照壁”及“四合五天井”形制中,可明显地看出汉族处理院落空间的手法。在交通发达、地势平坦地区的壮族人民亦开始脱离本民族传统的干阑式楼居形式,而逐渐采用地居形式,一般为三间一幢,一堂两卧,与汉族民居类似。居住在昆明一带的汉族、彝族人民同样采用“一颗印”式民居。海南岛沿海一带的黎族人民,放弃了本民族长期使用的船篷形的草顶落地式棚房,改用三角形屋顶构架,当地人称之为“金字屋”的汉式房屋。甘肃南部藏族住宅采用木构或夯土民居,而放弃了传统的石制碉房。总之,清代各民族间在民居形式上相互吸收融合,取长补短,努力发展自己的特点,形成丰富多采并有个性的民族民居。
  清代人口增长迅猛。明代历朝的全国人口总数一直在五、六千万之间徘徊,至乾隆初期全国人口已突破一亿大关,乾隆中期达到二亿,至清朝末年已增至近四亿人口。但耕地面积增加不多,人民必须在有限的用地上解决居住问题,住房的密集程度明显提高,尤其以人口麇集的南方地区及丘陵地带的西南地区更为明显。节约用地成为各地民居建造所追求的目标。如北京四合院取消了围绕全宅的更道,使平面更紧凑。晋中一带民居部分房屋改为两层或三层。东南沿海地区市镇发展沿街巷或河滨的联排式小型民居。粤闽沿海地区用地更为紧张,当地人民创造了一种单开间、长进深的民居形式,进深长达四、五间,粤中称之为“竹筒屋”,以形容其瘦长。由于人口增长的压力,黔、桂、川、湘等地区的少数民族进一步开发山区耕地,移家上山,在山区及丘陵地区建房为清代民居的一个重要特色。另外,在贵州、湘西、桂北地区建造吊脚楼式民居以利用河坡地已成为当地惯用形式。由于房屋较前更为密集,防火问题则更为严重,因此封火山墙形式成为南方民居的普遍形式,并创造出各种优美的山墙造型,构成有特色的城镇街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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